返回首页
中心简介
每日动态
职业标准
国家题库
全国统考
质量督导
高技能人才
创业培训
技能竞赛
国际合作
地方动态
职业资格
高新技术
院校鉴定
企业鉴定
专项能力
能力测评
国际证书
常见问题
文件下载
新闻排行
从学生到技师 距离不再遥远
一般技工不荒 缺的是高技能人才
高技能人才首次纳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范围
两项国家职业标准由山东省青岛市承担修订
关于推荐人员参加2008年第二批高技能人才师资示范培训工作的通知(人社职司函[2008]11号)
关于做好2008年11月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现场督考工作的通知(劳社鉴发[2008]12号)
[兵团]关于做好2008年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总结和2009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关于做好2008年11月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现场督考工作的通知(劳社鉴发[2008]12号)
第三届全国数控大赛落幕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青海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
[云南]2008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补充通知
(云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专供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各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各全国统一鉴定报名点:
为进一步做好2008年全国统一鉴定工作,加强规范管理,提高鉴定质量,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2008年下半年全国统一鉴定工作定于10月15日截止报名。
二、根据《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规程(试行)》(劳社厅函[2006]3号)规定,全国统考职业的单科合格成绩保留一年。
三、申报全国统考职业二、一级考试资格者应统一填写《云南省全国统考高技能人才个人申请表》。此表应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和过往参加过相关培训的合格证复印件;申报更高一级别的应附低一级别的资格证书原件(备查)及复印件一份;破格申报者应附相应证明并交由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备案,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抽查。申报全国统考职业五、四、三级考试资格者由各报名点负责设计相关表格并由考生填写好之后交报名点审核备案,省、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抽查。
附件:云南省全国统考高技能人才个人申请表 ( 点击下载 )
云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二〇〇八年十月六日
来源:
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
更新时间:
2008-10-07
阅读次数:
关于本站
|
网站地图
|
版权信息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技术支持:
北京普天合力通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咨询服务:
support@pthl.net
电话:010-85282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