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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学生到技师 距离不再遥远
一般技工不荒 缺的是高技能人才
高技能人才首次纳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范围
两项国家职业标准由山东省青岛市承担修订
关于推荐人员参加2008年第二批高技能人才师资示范培训工作的通知(人社职司函[2008]11号)
关于做好2008年11月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现场督考工作的通知(劳社鉴发[2008]12号)
[兵团]关于做好2008年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总结和2009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关于做好2008年11月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现场督考工作的通知(劳社鉴发[2008]12号)
第三届全国数控大赛落幕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青海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改革技能人才评价制度
  记者日前获悉,为拓宽企业技能人才成长渠道,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从今年9月开始改革技能人才评价制度,试点企业将承担人才评价具体实施工作。
  据了解,评价技能人才的工作主要由试点企业组织实施。在此期间,由企业技能人员考核工作委员会制定企业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等制度。地方劳动保障部门和行业有关部门提供政策支持和工作指导。
  据悉,在为期18个月的试点工作中,将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测评。评价内容主要集中在4个方面,一是职业能力考核。重点考核技能人才执行操作规程、解决生产问题和完成工作任务等方面的实际工作能力;二是工作业绩评定。评定技能人才在工作中取得的业绩和成果,以及工作效率和完成产品质量的情况;三是职业道德评价。评价技能人才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以及工作责任心等内容;四是理论知识考试。
  试点工作从9月份开始,明年年底进行总结,随即将全面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更新时间:2008-07-0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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